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产业集聚区规划概况
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位于新乡市区东北部牧野区,规划区范围为:东至东环路,南接前进东路,西以卫河为界,北抵创业路,总用地6.65km2。全部位于《新乡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卫北工业片区范围内。规划年限近期2009-2012年、中期2013-2015年、远期2016-2020年。主导产业为:电源及其延伸产业。
2011年3月17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以豫环审[2011]59号文下发了《关于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09-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15年12月31日新乡市人民政府以新政文[2015]181号文下发了《关于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的批复》。
为了解和摸清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实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同时考虑进一步开发建设的环境空间,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委托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规划实施回顾性评价概述
区域环境质量回顾评价:总体而言,目前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该规划实施未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回顾性评价:总体而言,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整体呈的上升发展趋势,但开发规模尚未达到远期规划发展规模。规划范围内,除部分工业用地布局与规划总体布局存在冲突外,基本按照规划总体布局实施。产业集聚区主要企业(规模以上)60余家。产业集聚区应加快安置小区建设进程,尽早实现村庄的搬迁安置。产业集聚区北环路以北建成区域的道路系统较为完善,市政管网全部同步建成,实现集中供气,并实现了雨污分流。但由于北环路以南区域尚未完全开发,道路系统、市政管网基本维持规划初期现状,建设不完善。产业集聚区村庄搬迁安置、入园项目环评及环保验收执行率等环境目标值未达到,其他环境目标基本达到规划要求。
环境影响预测情况验证: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影响不明显。各功能区均可以满足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未区域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进一步发展的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协调性
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规划方案与相关规划要求均一致,规划环境目标可达。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规划与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一致。
4、进一步发展的环境风险评价
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规划的主导产业不属于高环境风险行业。区内已入驻项目环境风险较高的生产企业,风险类型为企业生产、物料贮存和输送过程可能出现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风险,但不涉及重大风险源。但从防范环境风险的角度考虑,产业集聚区内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集中在工业用地北侧,距离周边居住区、村庄等敏感目标较远,应按照评价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并加强范围内的环境风险管理工作。
5、后续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方案
对后续规划实施过程中,若产业发展、集聚区布局、环保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新影响的变更调整,需开展跟踪评价,调整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减缓措施。
集聚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进行一次跟踪评价,通过跟踪评价及时发现规划实施带来的不可预料的环境影响,针对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跟踪评价征询意见具体包括:①近几年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对您生活环境造成的影响;②您认为产业集聚区今后进一步发展应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或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③您对产业集聚区今后发展的态度及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方面的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您的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集聚区管理部门或规划环评单位。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公众意见,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意见的反馈。
公众可以在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阅读“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初稿)”和跟踪评价公参意见调查表,或致电集聚区管委会或环评单位索取阅读,以进一步了解国家(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集聚区规划跟踪环评情况。
9、规划环评单位或规划环评协助单位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管委会
联系人:畅同征
电话:0373-3368160
电子信箱:dycyyjjfzj@163.com
评价机构: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旭
电话:0371-86122119
电子信箱:langtianhuanb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