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24〕42号)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4〕2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我局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示如下:
2024年牧野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紧密结合我区实际,选取了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人民政府、新乡市牧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新乡市牧野区医疗保障局的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表明,上述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得到较好执行,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下列问题:一是部分支出事项后附原始单据不完整、不规范;二是部分支出事项无合同,或合同要素不全;三是部分事项未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分别对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单位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资料和整改报告。
新乡市牧野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