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牧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情况介绍
发布日期:2021-05-07 09:10 信息来源:牧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含已注册过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1年小学毕业生

 (一) 学区生(人户一致的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监护人)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拥有100%产权,含公租房)相一致(人户一致)。非纯居住性质房产、未交付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的房产、不具备基本生活居住条件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 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其监护人在市区无自有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

3.适龄儿童、少年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凭相关凭证在户籍所在地依法入学: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

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4.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

(二) 统筹生

1.引进人才随迁子女。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台湾同胞子女,以及符合《中共新乡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吸引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规定》(新文〔2011〕97号)、《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牧野英才”“名校英才”“牧野工匠”3个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新办〔2017〕49号)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

2.驻新乡市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官兵)子女,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入学。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安排入学。

3.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和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人户不一致)。

4.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市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市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和高新区、经开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户籍凭证:学生和监护人在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②居住凭证:居住证(卡式)和住房凭证(租房居住的需提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有住房需提供产权凭证)。

③务工凭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出具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外出就读证明: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

不属于上述范畴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安置。学校不得拒绝接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统筹生。

、招生细则

(一)公办小学

学区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自有住房的产权凭证,以及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所属学区小学报名统筹生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有关材料,到学区(指定)小学现场登记,登记学校将统筹生信息报区教育体育局。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认定后,根据登记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就读。

招生过程中,各招生学校对符合本校入学要求的学生,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各项信息。

(二)民办小学报名

 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辖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要求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市区户籍学生持户口本(随迁子女持居住证等材料)到民办小学登记,各招生学校指导家长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各项信息。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能选报民办学校。

(三)初中报名

市区小学毕业生的家长,学区生持户口簿、房产证,统筹生持有关材料,由所在小学在招生平台登记注册,上传各项信息。非市区小学毕业的牧野区户籍学生、非市区小学毕业(居住证在牧野区)的随迁子女家长,持报名材料在牧野区指定的报名点,进行招生平台登记和材料上传。每名学生只能报名一所学区(指定)公办初中或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公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四)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各学校要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要求,尊重家长和孩子意愿,妥善安排适龄特殊儿童、少年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或到学区学校随班就读。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任何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共有7所,分别是新乡市特殊教育学校(位于辉县市区)、卫辉市特殊教育学校、新乡县特殊教育学校、获嘉县特殊教育学校、原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延津县特殊教育学校、封丘县特殊教育学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和“相对就近,统一安排”的入学原则,由市教育局会同所属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指定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协调安排入学。

三、区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

初中接收学校:二十七中、四十中、四十一中。

小学接收学校:西干道小学、牧野区实验小学、王村中心小学、杨岗小学、畅岗小学、牛村小学、北干道小学、花园小学、大朱庄小学、尚村小学、吕村小学、大里小学、定国小学、黄岗小学、小里小学、小朱庄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