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牧野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3 08:49 信息来源:牧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牧野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6日 


牧野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27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1620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加快黄标车淘汰更新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速我区黄标车全面淘汰,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政府要求,我区符合定义的黄标车共1108辆,花园分局负责花园办事处、荣校路办事处黄标车淘汰任务;卫东分局负责牧野镇、和平路办事处、东干道办事处黄标车淘汰任务;卫北分局负责王村镇、新辉路办事处、北干道办事处、卫北办事处黄标车淘汰任务。2016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我区黄标车淘汰任务。

本方案所称黄标车是指排放水平低于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先易后难。对法规、政策有明确要求的黄标车提前淘汰,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属于注销状态的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先行强制淘汰、注销。

(二)坚持城乡同步。以治理淘汰分布集中、污染严重的城区黄标车为突破口,推动农村地区开展农用车等老旧高污染车辆淘汰工作。

(三)坚持先公后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淘汰黄标车,带动引导广大私家车主加快淘汰步伐。

(四)坚持先大后小。通过严格核发营运证和通行限行等措施,先行淘汰数量较多的营运黄标车。

(五)坚持补奖结合。结合实际对淘汰黄标车给予财政补贴。

(六)坚持疏堵结合。坚持政策引导与严管严限并重,通过采取交通限行,禁止转移过户、宣传教育等措施,最大程度限制黄标车运行空间。

四、责任分工

(一)成立牧野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环保分局、商务局、财政局、花园分局、卫东分局、卫北分局、交通运输局、各镇(办)为责任单位,及时了解掌握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强制注销车辆查扣并集中拆解归档到位,防止注销但未拆解车辆流入社会。

(二)花园分局、卫东分局、卫北分局负责协调上级公安交警支队具体安排部署黄标车及老旧车限行、禁行区划定工作,依法发布黄标车及老旧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加大安全技术检验力度,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实施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黄标车及老旧车,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强制注销。加大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三)环保分局负责加大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力度,严把机动车尾气检测关,提出提高黄标车及老旧车环保检验频度的意见,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协调上级环保部门,对各部门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进行进行通报、检查和考核。

(四)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营运车辆监管,开展营运黄标车及老旧车清理整顿行动,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营运车辆,不予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年度审验手续,按时完成2016年全面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目标任务以及其他任务。

(五)商务局负责制定淘汰车辆回收拆解工作制度,指导企业落实车辆正常报废、就地拆解规定。

(六)财政局负责提出年度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专项补贴资金意见,制定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

(七)要逐车摸排登记,建立管理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目标。要以人找车、以车找人,督促黄标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交给正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报废,办理淘汰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淘汰黄标车、减少尾气污染,是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坚决完成我区黄标车治理淘汰任务。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具体措施,建立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提高工作效率。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互相支持配合,加强互动交流,及时反馈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情况,积极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保障黄标车淘汰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