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的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的规定
为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区政府常务会议议事程序,完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提高会议质量和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府全体会议 常务会议 市长办公会议职权目录及职权行使流程图〉的通知》(新政文〔2013〕136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运转严格政府常务会议管理的通知》(新政办文〔2018〕32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新政办〔2019〕38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区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职责
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副区长、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其他党组成员组成,由区长召集和主持。区政府常务会议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涉及区政府工作的重大事项,都应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一)议题范围。区政府常务会议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府全体会议 常务会议 市长办公会议职权目录及职权行使流程图〉的通知》(新政文〔2013〕136号)等文件明确的职权目录,研究审议全局性、战略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不予研究:
1.区长办公会议能够讨论解决的事项;
2.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职权范围内能够处理的事项;
3.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事项;
4.会前未经充分协商、论证的事项;
5.未按规定程序申报的事项;
6.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的事项;
7.属于区政府或区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的一般性事项;
8.其他不符合会议议事范围的事项。
(二)议题管理。实行议题分类管理,提高会议效率。
1.审议决定类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讨论通过向市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讨论通过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工作报告和议案;讨论决定区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章,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讨论决定涉及全局的重要规划、重点项目、重大政策性问题;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和区长确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等。议题起草说明不超过1500字,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列席单位发言一般不超过3分钟。
2.审定通过类议题。主要包括讨论决定以区政府名义开展的检查考核、评优评先、人事任命、纪律处分等事项;财政预决算,国家、省、市下达的重点转移支付、重大财政资金分配及追加预算支出;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事项等。主办单位原则上不汇报,其他单位不列席。
二、会议筹备
(一)议题谋划
1.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和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要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重点任务,结合分管工作,主动谋划、策划议题。
2.认真贯彻执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工作推进机制的通知》(新政办〔2019〕38号)规定,严格落实“三个清单”(重点工作议题清单、督查督办事项议题清单、经济运行工作议题清单)制度,确保全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问题推进落实、研究解决。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办牵头,会同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收集汇总、筛选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制定议题清单,按程序提交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报主管副区长、区长审定。
3.区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三大攻坚战”、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原则上,每月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每季度研究一次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经济运行、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实事和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学法。
4.对于上级年度考核明确要求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年初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收集,并提出拟上会时间和上会次数,经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审核,并报区长审定同意后,定期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待上会议题。
(二)议题申报
1.各主办单位申报的议题,由主办单位根据公文运转规定,向区政府办公室报送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不符合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的,予以退回;符合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事项的,逐级呈报分管副区长、区长审定。涉及重大事项的,分管副区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于会前向区长汇报。经审核同意后,确定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待上会议题。
2.区长在批示或会议讲话中要求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和分管副区长认为需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经区长审定同意的事项,直接确定为区政府常务会议待上会议题。
3.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库制度。每月月底,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负责组织收集、梳理、审核次月计划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的研究决策事项议题,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统筹汇审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审核签字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汇总,报区长审定同意后,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库。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正式履行上会审批程序。
4.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学习重要文件、突发事件等议题,报经区长同意后随时列入上会议题。
(三)议题准备
议题申报后,主办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法律和上级工作安排部署,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抓紧起草相关意见或方案,并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对议题进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报区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
(四)议题会商
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在呈报区政府审定前,应由主办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前期调研论证,重大事项在做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经分管副区长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1.根据议题涉及范围,征求相关镇(办)、区直有关单位的意见,必要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2.议题内容如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管副区长的,副区长之间需提前会商,沟通一致。
3.议题内容如涉及人、财、物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应当充分征求区财政、组织、编制、人事部门意见。意见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上报材料。
4.议题内容如涉及城市规划、交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价格调整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示或组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征求意见情况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上报材料。
5.议题内容如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重大改革举措、重要资源配置、信息化项目和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应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专家意见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上报材料。
6.议题如涉及重大事项,经沟通一致后,由议题分管副区长、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长汇报。需向区委汇报的,由区长安排向区委汇报。
7.各单位会商反馈意见,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出差及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分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议题材料必须附有征求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否则不安排上会。
(五)议题审核确定
各方会商一致后,主办单位填写《政府常务会议题准备及会商情况》《政府常务会议题安排审批表》《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起草说明》,进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核程序。
1.进行合法性审核,涉及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政府合约事项,由区司法局法制综合办公室进行审核;其余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审核。
2.经合法性审核后,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办对议题材料的格式、内容等方面进行审核。经审核后,逐级呈报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区长、区长审签。议题材料一经报送,内容原则上不得进行变动。
3.议题经审签同意后,原则上于会前一周周五12:00前,报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办登记汇总,未按时完成审签程序的暂不列入。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办根据轻重缓急提出上会意见,列出议题清单,逐级呈报政府办公室主任、区长审定后,确定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
三、会议召开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由区长主持,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出席会议,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列席会议。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财政局、区司法局法制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固定列席会议。各镇(办)、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根据会议议题列席会议。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
(三)区政府常务会议实行一事一议,非上会材料不得在会上发放,与议题无关的问题会议不予研究。
(四)严格请假制度。区政府领导同志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参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经区长批准后,安排其他负责同志参会。如请假人员超过规定出席人数20%的,会议推迟至当天晚上召开;如出席人数仍不能满足规定要求的,推迟至当周周末召开。
(五)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从事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不得安排人员进入会场递送文件;手机须关闭或调至静音(振动)状态,不得接打电话;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不得浏览手机,如确需处理紧急信息,原则上时间不超过30秒;不得迟到早退,特殊情况需要短时间离开会场的,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因紧急情况需中途离会的,须向区长请假,安排其他负责同志替会。
(六)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区政府常务会议规定要求,将区政府常务会议会风会纪情况与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相挂钩,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1.对出现以下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全区通报批评:
(1)无故缺席会议;
(2)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擅自安排他人替会;
(3)请假未获批准、擅自安排他人替会;
(4)实际参会人员与要求参会人员不一致;
(5)会场接打电话;
(6)参会人员会前准备不充分导致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影响会议质量;
(7)擅自发放未经程序审核的文件材料。
2.对出现以下情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点对点通报批评:
(1)迟到早退;
(2)长时间离开会场;
(3)手机未关闭或调至静音(振动)状态;
(4)浏览手机;
(5)会场随意走动;
(6)安排人员进入会场递送文件。
3.对出现其他违反会议纪律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视严重程度予以处理。对全区通报批评一次的单位,扣除单位当年目标考核0.5分;对全区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单位,在单位当年目标考核原有扣分基础上,加倍扣分。区政府办公室每半年和年底对会风会纪情况进行全区通报。
四、会议贯彻落实
(一)会议决定事项,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办草拟《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主任、主管副区长审核后报区长签发。所有决定事项均以会议纪要为准。
(二)会议决定事项,各有关单位必须坚决执行,确保政令畅通。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落实的,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三)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要严格执行《中共牧野区委办公室 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牧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跟踪问效问责办法〉的通知》(牧办文〔2020〕2号)规定,强化跟踪督导,抓反馈、抓督查、抓通报,对于执行不力、推诿扯皮,造成政令棚架、工作延误的,进行严肃问责。
附件:1.牧野区政府常务会议主要任务
2.牧野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月计划表
3.牧野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准备及会商情况
4.牧野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安排审批表
5.牧野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起草说明格式
附件1
牧野区政府常务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区委重大决策部署;
二、讨论通过向市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通过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工作报告和议案;
四、讨论决定区政府制定和发布的规章,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讨论决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宏观调控措施,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城市建设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涉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事项,研究决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重大行政事项、需要区政府统筹协调的重大活动、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请示的涉及全区的重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
六、讨论决定以区政府名义开展的检查考核、评优评先、纪律处分等事项;
七、讨论决定财政预决算、国家下达的重点转移支付、重大财政资金分配及追加预算支出;
八、讨论决定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后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事项;
九、讨论决定区长确定的其他重要事项等。
附件2
牧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月计划表
议题名称及 汇报单位 |
1. 2. 3. 4. 5. …… |
办公室主任 意 见 |
|
分管副区长 意 见 |
填表说明:每月月底,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负责组织收集、梳理、审核计划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的研究决策事项议题,经分管副区长审核签字后,填写计划表,由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汇总,经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统筹汇审,报区长审定同意后,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库。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正式履行上会审批程序。
附件3
牧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议题准备及会商情况(2号标宋)
一、准备情况(3号黑体)
1.调查研究情况(3号仿宋)
2.单位班子研究情况(3号仿宋)
3.主管副区长或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情况(3号仿宋)
二、会商情况(3号黑体)
1.部门之间征求意见情况(3号仿宋)
2.副区长之间会商情况(3号仿宋)
(主办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牧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安排审批表
议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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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单位 |
汇 报 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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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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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办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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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财物、涉法情况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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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核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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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主任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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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副区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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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意见 |
承办单位联系人: 电话:
附件5
牧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起草说明
格 式
议题名称(2号标宋)
汇 报 人:(3号仿宋)
承办单位:(3号仿宋)
分管领导:(3号仿宋)
汇报时限:10分钟
列席单位:(3号仿宋)
议题起草说明
一、起草原因(3号黑体)(简要叙述,会上不作汇报)
3号仿宋
二、起草依据(3号黑体)(简要叙述,会上不作汇报)
3号仿宋
三、汇报要点(3号黑体)
3号仿宋
四、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3号黑体)
3号仿宋
(模板)
我们征求了区××局、××局、××局、××局、××局等×个单位的意见,共收集到区××局等×个单位的反馈意见×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们采纳意见×条,未采纳意见×条,未采纳原因:××××××××,未采纳意见已经沟通达成一致。××局等×个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3号黑体)
3号仿宋
六、请办事项(3号黑体)
3号仿宋
协 商 会 签 意 见
部门 |
会签意见 |
签字人姓名职务 |
协调处理结果 |
××× |
1.××××; 2.××××; 3.××××; …… |
采 纳 |
|
××× |
1.××××; 2.××××; 3.××××; …… |
部分采纳。理由: 1.××××; 2.××××… 经沟通达成一致。 |
|
××× |
1.××××; 2.××××; 3.××××; …… |
未采纳。理由: 1.××××; 2.××××… 经沟通达成一致。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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