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牧野区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牧野区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工作台账管理制度
为提高区政府行政效率和决策效能,决定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化分解、台账式管理、追踪性督查,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台账的阶段性分解、阶段性督查、阶段性调度,推动形成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保障各项重点工作高效实施。
一、台账内容
(一)市级及以上层面通过年度任务下达、文件通知、会议安排部署等形式,明确设定完成时限的工作。
(二)区级层面的安排部署,重点围绕年初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区“两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领导确定完成时限的重点工作。
(三)经区政府领导批准同意,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区直各单位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需提请区政府层面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台账建立
(一)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负责,收集整理各位副区长分管领域涉及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要事项,草拟工作台账,经政府办公室主任和主管副区长审核批准后建账。
(二)原则上台账每两周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须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一周的周五,将调整后的台账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主管副区长审核。
(三)区政府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区直各单位共同做好台账建立工作。
三、台账管理
(一)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局,对重点工作台账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办理时限、办理要求。对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的事项,要分析原因,列出理由,及时报主管副区长审示,并对台账内容进行更新调整。
(二)区政府办秘书办负责对各位副区长分管领域重点工作进行汇总,呈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区政府区长审定。
四、台账落实
(一)区政府办公室秘书办负责与各责任单位联系对接,并提出办理建议,报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区长研究同意后,确定台账任务和事项的落实办理意见。
(二)各责任单位要参照区政府常务会议重点工作台账建立分台账,动态向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中各责任单位经协调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主管副区长研究解决,经副区长研判,需区政府集体研究的事项,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三)各主管副区长要定期组织分析研判、调度,通过安排部署、现场推进、专题研究等方式,推动台账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五、台账督办
(一)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要加强日常督办,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核查台账任务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录入台账。
(二)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负责分析、研判、督查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形成重点事项工作动态督查清单,并纳入区政府督查台账,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点评要求,每月动态完善重点督办事项,通过采取暗访调研或调查核实等方式,实地了解情况,形成《跟踪落实专报》,按程序呈报区政府区长、副区长审阅。
(三)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安排,各位副区长要对照台账,汇报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按照区长点评和部署要求,对于未按时间节点完成的事项,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局下发督查通知单,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工作任务,限定完成时间,跟踪督办,直至办结。对逾期仍未完成的,通过督查通报、提请区领导约谈、扣除目标考核分值等方式进行督办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台账管理工作,对台账管理不规范、不按时间节点报送、不及时动态调整的,特别是因台账管理导致工作推进受到影响被区政府区长、副区长批评的,由区政府办公室进行考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