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新政办〔2020〕48号),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牧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和区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确定一名负责人履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依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全面履行法定工作职责。
二、强化落实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和区政府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保障、培训指导等工作,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为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条件和便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横向协调和对下指导,发挥组织、统筹和督导作用;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分工、职责任务,细化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监督
要将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底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抽查和考核。
附件:牧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附 件
牧野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重点任务 |
贯彻举措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
(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
1.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
区编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2.依法公开本机关的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3.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二)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
1.抓紧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应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 |
区政府办 区司法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2.2020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区、镇(办)二级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并向社会公开。 |
区政府各部门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3.2020年10月30日前,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区、镇(办)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涉及的指导单位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4.推动基层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信用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
区政务大数据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三)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
1.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要在2020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区司法行政部门要对已备案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对外展示。 |
区司法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2.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并动态更新。2020年底前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
区司法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3.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逐步整理形成本级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
(一)助力做好“六稳”工作。 |
1.加大稳就业政策公开力度,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
区人社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2.加大稳金融政策公开力度,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
区金融工作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3.加大稳外贸、稳外资政策公开力度,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
区商务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4.加大稳投资、稳预期政策公开力度,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
区发改委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5.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参与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加强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丰富内容表现形式,增强传播力影响力,提振市场信心。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二)助力落实“六保”任务。 |
1.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区人社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2.实时发布保基本民生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区发改委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3.实时发布保市场主体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区市场监管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4. 实时发布保粮食能源安全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区农业农村局 区发改委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5. 实时发布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
区发改委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6. 实时发布保基层运转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
区财政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
(一)提高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质量。 |
1.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 |
区市场监管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2.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政策咨询。 |
区市场监管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二)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 |
1.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
区政务大数据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2.细化本级机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公开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要素,规范办理材料格式,消除“其他材料”“有关部门”等不确定性表述。 |
区政务大数据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作出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
区司法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4.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各类重大决策事项推进落实情况,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三)提高经济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精准性。 |
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注重提升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增强解读回应实际效果。 |
区发改委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四、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 |
(一)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 |
1.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 |
区卫健委 区科工信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2.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有效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解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本部门重要工作举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
区卫健委 区科工信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3.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 |
区卫健委 区科工信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二)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 |
1.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培训,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应急预案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实际效果。 |
区卫健委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2.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
区卫健委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三)严格依法保护各项法定权利。 |
1.妥善办理涉及公共卫生事件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公开后将损害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定禁止公开情形外,最大限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
区卫健委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2.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 |
区卫健委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
(一)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 |
1.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区政府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15项内容,其他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二)(五)(六)(七)(八)(九)(十)(十四)(十五)项内容,2020年底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部公开到位。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2.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名称、统一格式、统一位置,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区政府、区政府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
(二)建设政府信息查询场所。 |
1.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区,粘贴醒目标识,摆放本级政府公报,并配置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电子显示屏等政府信息查阅设备,链接本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应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导和相对集中受理、政府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公众参与事项咨询联系等服务,并强化专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咨询意见和依申请公开现场办结比例。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2.具备条件的行政机关,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三)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
切实落实政策性文件制定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着重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开展解读,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和效果。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有关部门 |
|
(四)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及时更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应包括“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其他事项”5部分内容。 |
区政府办 |
全区各行政机关 |
|
(五)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规范编制,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区政府办 |
全区各行政机关 |
|
(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 |
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内部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依法保障公众合法权益。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七)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
1.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文件,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易于传播的形式多样的解读产品,提升解读效果,提高政策知晓度。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关注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发布后的社会舆情,认真研判、主动跟进、及时回应。 |
区政府办 区政务大数据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2.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提升大数据分析能力、辅助决策能力、整体发声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 |
区政府办 区政务大数据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五、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
(七)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 |
3.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文件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政府网站栏目,发挥好政府网站的功能和作用。 |
区政府办 区政务大数据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4.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完善信息发布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稳定运行。 |
区政府办 区政务大数据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5.严格落实《政府系统公开信箱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区长、局长(主任)公开信箱组织保障和监督管理,每月对信件受理、办理、答复、公开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为行政决策提供参考。向社会公布的市民热线电话,保证24小时有专人接听,积极接受社会公众的投诉建议。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6.强化网络安全责任,抓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值班值守、保密审查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
区政府办 区政务大数据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7.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督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考核指标要求,继续执行季度抽查,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
区政府办 区政务大数据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8.制订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主管主办职责,按照做强主账号和集约节约的原则,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继续清理整合。围绕中心工作,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内容发布前审核把关,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信息。 |
区政府办 区政务大数据局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9.加强“三大攻坚战”、重点民生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及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八)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制定或者修订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门规定,助力监管效能提升。 |
区教体局 区卫健委 区建设局 区发改委 市环保局牧野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 |
||
六、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
(一)明确领导责任。 |
1.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要依法确定一名负责人,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并于2020年10月29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2.各级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全面依法履职。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
1.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2.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和区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办公室或者指定的内设机构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不得指定下属事业单位作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三)强化培训工作。 |
1.要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内容和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稳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
区委组织部 |
区司法局 区党校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2.各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改进培训工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3.要善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地区和县(市、区)学习经验做法。鼓励镇(办)、电源产业园之间、部门之间加强横向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4.积极创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提炼本级政府、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并及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四)规范考核。 |
1.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本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 |
|
2.以区政府办公室为主导,加强对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和区政府各部门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并公布结果。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
||
(五)抓好贯彻落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国办发〔2020〕17号文件的主要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区政府办 |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