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电源产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牧野区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牧野区2018年持续打好打赢水污染
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乡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牧野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系列文件,持续打好打赢全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特制定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水污染防治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贯彻落实“控源截污、达标治理、清淤疏浚、开源引水”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三体系、三机制”,通过实施流域综合治理,着力解决我市突出水环境问题,确保完成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水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卫河、共产主义渠达到劣Ⅴ类指标(氨氮≤4.0毫克/升,其他指标为Ⅴ类);重点河流环境流量改善机制初步建立;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黑臭水体完成截污纳管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控源截污工作
1.控制城镇生活污染源污染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或优于地表Ⅴ类水排放标准,现有污水处理厂要按照地表Ⅴ类水排放标准开展升级改造工作。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工业废水原则上不得进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市环保局牧野分局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自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用建筑要建设中水设施。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水利局
(3)深入开展城镇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年底前,配合市里完成市区卫河下游黑臭水体全面整治任务,确保水体中无漂浮物、岸边无垃圾,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整治后评估及备案工作。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水利局、区农林畜牧局
2.控制工业污染源污染
(1)推动重污染行业结构调整。推动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推动重污染行业结构调整工作,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牵头单位:区工信委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建设局
(2)推进重点行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区2家氮肥制造、化工、电镀、有色金属四大行业工业企业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遵循全过程污染防治的原则,实行清洁生产、末端治理和风险防范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技术路线,促进生产工艺和水污染防治技术进一步提升,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区科技局
(3)严格环境准入。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环境功能区、生态红线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单元区的生态环境特征和环境承载能力,分区分类实施工业企业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2018年年底前,全区完成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市国土局牧野分局
(4)推动工业节水。配合市里对电力、化工、食品、造纸、纺织(染整)、皮革、电镀、制药等行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重点用水企业数据库;配合市里制定新乡市水效领跑者行动方案,发布新乡市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委
3.控制畜禽养殖业水污染
(1)继续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2018年年底前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巩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牵头单位: 区农林畜牧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市国土局牧野分局、区财政局
(2)继续开展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卫河、共产主义渠两侧400米范围内和农村畜禽养殖集中区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排查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农林畜牧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市国土局牧野分局、区财政局
4.控制农村水污染
(1)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大力推动乡村坑塘清淤、蓄水、自净(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2017年已完成的3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村庄进行核查,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要充分发挥环境效益。2018年年底前完成王村镇、牧野镇、电源产业园区共6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区统筹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水利局、区农林畜牧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推动实施。
(2)控制种植业污染。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完成灌溉农田综合治理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 区农林畜牧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市国土局牧野分局、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水利局、市质监局牧野分局
5.全面推进截污工程建设
(1)配合市里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要对卫河、共产主义渠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凡未经许可的入河排污口一律实施封堵,落实区政府“以堵促治”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建设局
(2)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在实施封堵排污口的基础上,要加快截污管网建设。2018年年底前,卫河市区段、共产主义渠市区段、东孟姜女河市区段、赵定排、民生渠不得再设置污水直排口,市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也要加快污雨水管网建设,2018年年底前污水收集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
(二)着力深化达标治理工作
1.确保市控河流断面水质达标
(1)配合市里完善全区河流水质监测网络系统。根据全区河流分布状况,按照分清责任、全面覆盖原则,进一步完善全区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网络系统,切实做到说得清全区河流水质状况、说得清全区河流水质变化趋势、说得清潜在的环境风险,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能够迅速锁定区域、锁定污染源。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
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财政局
(2)对不达标河流实施综合治理。针对东孟姜女河、民生渠等不能实现稳定达标的河流,要认真排查水污染原因,切实制定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各项有效措施,通过实施综合治理,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区各条河流水质全面实现持续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
配合单位:区建设局、区水利局
(3)开展清河行动。按照全面推进河长制有关要求,开展河湖垃圾、杂物、违章建筑清除及水面干净的“三清一净”行动;清理整治侵占河道、乱占滥用岸线等突出问题,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对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可能影响水质的厕所、生活垃圾、秸秆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市国土局牧野分局、区城管局、区农林畜牧局,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市公安局花园分局、市公安局卫北分局
(4)防范水环境风险。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建立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积极防范水环境风险,切实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
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工信委
2.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制度;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集中式供水工程按要求配备安装水质净化和消毒设施设备。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卫计委
3.确保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双达标”
(1)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倾倒危险废物废液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涉及危险废物和高浓度废液工业企业的排查工作,并建立台账;对产生危险废物、高浓度废液的工业企业实行月申报备案制度,在月底前向环保部门申报备案本企业产生危险废物废液的类别、数量和处理处置方式。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卫东分局、市公安局花园分局、市公安局卫北分局、区工信委、区安监局
(2)严格依法达标排污。2018年起,所有工业企业要在排放废水浓度达标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切实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凡已经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年度排污总量指标的,本年度不得再行生产和排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委
(三)全面开展清淤疏浚工作
1.优先实施重点河流清淤疏浚工作
根据全区河流淤积情况和底泥污染状况,结合全市河流清淤疏浚计划,积极配合市里实施东孟姜女河、卫河、共产主义渠等水污染较重河流的清淤疏浚工作,减轻河流底泥污染程度,改善河流水质状况。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财政局
2.实施河流生态修复工程
(1)配合市里完善闸坝调控体系。在不影响泄洪条件下,结合清淤疏浚工程,在共产主义渠、卫河等河流上科学设置闸坝,抬高河流水位,增加过水面积,延长河水滞留时间,增强河流自净能力。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财政局
(2)推动人工湿地建设。根据河流自然条件和地貌特征,结合闸坝调控体系,在有条件的河流、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等处,规划、建设人工湿地,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推进生态湿地工程建设,种植水生植物,进一步增强河流自净能力,确保达到Ⅳ类水质。
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农林畜牧局、市环保局牧野分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推动实施。
(四)积极做好开源引水工作
1.配合完善生态调水工程和设施建设
配合市里完善生态调水工程和设施建设,开展引水河道清理工作,做好引水设施维修管理,确保生态引水路线通畅。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2.配合市里保障重点河流生态调水流量
根据我市水系连通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全市主要河流水功能区划要求,配合市里做好卫河、共产主义渠等重点河流生态引水,建立生态调水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财政局
3.节约保护水资源
开展国家节水行动,配合市里摸清全市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建立市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国家、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三级名录,配合市里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体系;配合市里进一步推进实施全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地下水超采区治理规划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地面沉降区地下水压采方案。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委、市环保局牧野分局、区建设局、区农林畜牧局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水污染防治责任体系
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是我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具体抓;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梳理本辖区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存在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把相关工作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形成权责明晰、任务具体的责任体系,避免工作棚架。区直有关部门根据“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分管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有指导、监督责任,要深入基层、倾心服务,帮助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解决实际困难,决不能敷衍塞责,一推了之,要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健全水污染监测监控体系
要按照“三个说得清”原则,优化布局、科学设置河流监测断面数量和位置,进一步厘清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水污染防治责任;要配合市里加快建设河流水质自动化监测站,增加监测项目,逐步替代人工监测,实现多项目、全时段对河流水质的监测监控;进一步完善市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建设,构建污染源—支流—干流—出境断面的全流域、全覆盖水污染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水污染防治指挥调度中心,及时发现问题、指挥调度、准确应对、消除隐患,切实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
(三)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体系
要依据本方案和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台账,进一步完善周研判、月考核、季推进工作考核体系。每周召开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研判会,分析当前全区各条河流水污染状况和达标形势,指出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区直有关部门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通报对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河流出境断面超标情况;每月初对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区直有关部门下达本月水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和进度要求,月底进行考核排名并在全区通报;每季度召开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总结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问责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通过认真落实周研判、月考核、季推进工作考核体系,切实提高各单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四)完善排查治理机制
要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区、镇(办)、村(社区)三级河长要切实履职尽责,整合环境执法、监管力量,加强对分管河流的排查和督导,统筹开展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工作;区级河长每月至少要巡查一次、镇(办)级河长每周至少要巡查一次、村(社区)级河长每两天至少要巡查一次分管河流,及时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并开展治理工作。区农林畜牧局要定期排查畜禽养殖业粪污综合利用设施管理情况;区水利局要定期排查入河排污口污染情况;区建设局要定期排查所管理河段入河排污口封堵情况;市环保局牧野分局要定期排查工业企业治污情况,并对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五)完善跟踪监督机制
要高度重视跟踪督查工作。区政府要制定督查方案,建立督查队伍,对各项工作是否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定期开展督导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区直有关部门要就分管工作对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开展督查指导,促进单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掌握我区各项工作进展在全市的位次,对进展缓慢、位次落后的及时督办,并报告区委、区政府研究解决,要定期提请区级河长关注解决分管流域存在的突出水污染问题。
(六)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要把激励问责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约谈水污染严重、重点工作推进迟缓的镇(办)、电源产业园区和有关区直单位;区委、区政府将严肃追究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推诿扯皮、麻木懈怠、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实行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坚持奖惩并举,对工作积极、成效显著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牧野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2.牧野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附件1
牧野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序号 |
考核县市区 |
所在水体 |
监测断面 |
所属流域 |
2018年攻坚战目标 |
1 |
牧野区 |
民生渠 |
民生渠入共渠口 |
海河流域 |
氨氮≤4.0毫克/升,其他指标为Ⅴ类 |
2 |
牧野区 |
东孟姜女河 |
九孔桥 |
海河流域 |
氨氮≤4.0毫克/升,其他指标为Ⅴ类 |
3 |
牧野区 |
共产主义渠 |
新中桥 |
海河流域 |
氨氮≤4.0毫克/升,其他指标为Ⅴ类 |
注:*以下游断面为主
附件2
牧野区2018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台账
序号 |
重点任务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督导单位 |
1 |
牧野区善河村污水处理厂建设 |
新建5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 |
2018年6月 |
王村镇 |
区建设局 |
2 |
牧野区王村镇污雨水管网建设 |
实现王村镇区域内工业、生活污水纳污入管,雨污分流。 |
2018年12月 |
王村镇 |
区建设局 |
3 |
牧野区四大行业工业企业水污染综合整治 |
对辖区内化工、电镀、有色金属、氮肥行业实施综合整治。 |
2018年12月 |
镇、办、园区 |
市环保局牧野分局 |
4 |
牧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
完成善河村、东冀场村、白小屯村、小朱庄村、丰乐里村、吕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
2018年12月 |
王村镇牧野镇和平路办事处 |
区统筹办 |
5 |
牧野区畜禽养殖业环境综合整治 |
对辖区内所有的畜禽养殖场、户(包括规模以上、规模以下)进行排查,建立台账,达到农牧部门提出的综合整治标准。 |
2018年12月 |
王村镇牧野镇和平路办事处 |
区农林畜牧局 |
6 |
牧野区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任务 |
完成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更新或设置防渗池工作 |
2018年6月 |
各加油站 |
区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