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G001/2025-0003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失效时间: 文件编号:2 发布机构:牧野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5-01-27 发文字号: 牧政文〔2025〕2号 有效性:有效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牧野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7 09:35 信息来源:牧野区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电源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牧野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专班。现将工作专班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秦大海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贾照超  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

秦丹丹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丁福友  区政府 副区长

成  员:刘志宽  区政府办主任

魏  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分管日常工作)

程赵平  区政府办副主任(兼)、区信访局局长

杨鹏飞  区财政局局长

王萍芳  区人社局局长

曾  山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建国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第三事务中心主任

郭世华  区社保中心主任

石治平  王村镇党委书记

苗俊慧  牧野镇镇长

王存士  和平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汉良  东干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左彦楠  北干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红彬  荣校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局长王萍芳兼任。专项小组为重大工作阶段性领导机制,任务完成后立即撤销。

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各相关部门职责:

1.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宣传、身份申报、参保登记、审核、公示、资料归档等工作。

2.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被征土地报批批次、项目名称、批文号、征地面积、社保费用标准、金额、征地公告发布时间等相关工作的审核。

3.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合同签订、指导培训等业务服务工作。

4.财政部门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资金管理,保障工作经费。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保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对补贴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复审,核算补贴所需资金并报区政府审定。及时办理补贴和支付手续,按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6.社保部门负责被征地社会保障金的统计及参保人员的核对。

7.信访部门负责化解推进工作中引起的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

8.宣传部门负责对舆情的引导关注,防止负面信息。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