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新环牧表审[2021]014号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
关于《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共享喷涂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睿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新乡化学与物理电源产业园区共享喷涂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分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电泳线和色漆线废气设置密闭集气管道收集,产生的废气经文式喷漆房+高效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30m高的排气筒(DA01)高空排放,排气筒与清漆线共用;清漆线废气设置密闭集气管道收集,产生的废气经文式喷漆房+高效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3T-RTO燃烧”装置处理后经30m高的排气筒(DA01)高空排放,排气筒与电泳线、色漆线共用;烘干炉尾气依托有机废气集气管道收集,经30m排气筒(DA01)排放;热水炉尾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经8m排气筒(DA02)直排。颗粒物排放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其他涉气工业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河南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有组织排放限值50mg/m3”的要求;二甲苯有组织排放能够满足河南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排放限值20mg/m3”的要求;烘干炉尾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要求,同时尾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其他涉气工业颗粒物浓度不高于10mg/m3的限值要求;热水炉尾气排放满足《新乡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中对燃气锅炉排放限值的要求(烟尘5mg/m3,SO2 10mg/m3,NOX 30mg/m3)。
2、废水:本项目利用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不新建污水处理系统。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依托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新乡中天电源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处理。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运营期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脱脂工序产生的油泥、磷化工序产生的磷化废渣、电泳槽过滤产生的废过滤渣、喷漆房循环水池产生的漆渣、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干式过滤器产生的废过滤棉、催化燃烧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漆料使用产生的废漆桶均为危险废物,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进行收集,依托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部分新增污泥依托河南新鸽摩托车有限公司污泥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后送往垃圾填埋厂填埋;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区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2021年6月1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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