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8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14 00:00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021389

联系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六街与纬二路交叉口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省荣军医院荣军大楼项目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河南省荣军医院内

河南省荣军医院(河南省荣军休养院)

南睿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荣军医院荣军大楼项目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于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汽车尾气和建筑物装修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等。采取加强施工围挡、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清运、湿法作业、密闭运输、地面硬化、物料覆盖管理等措施,减轻对区域空气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地表径流、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与车辆冲洗或用于施工区内散水抑尘。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利用河南省荣军医院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得任意排放。要求建设单位在进行设备及车辆冲洗时应固定地点,不允许将冲洗水随时随地排放,避免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同时要节约用水,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避免施工扰民事件的发生。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夜间(22:00~6:00)、中午(12:00~14:00)禁止一切产噪设备施工,使用高噪声设备时需设置临时隔声围墙、吸声屏障或移动隔声屏障,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限鸣,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期固体废物包含建筑垃圾、工程弃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要求施工单位规划运输,加强管理,建筑垃圾应尽量分类后回收利用,对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应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弃土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清运至按指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倾倒、沿途丢弃、遗撒弃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点堆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及时清运。

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废气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依托现有设施“UV光催化氧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设备”进行处理。废水主要包含医务人员、病人的生活污水、洗衣房洗涤废水以及地面清洁废水,依托院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空压机、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变压器等,采取地下室安置、基础减振、密闭隔音等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废活性炭、输液瓶及药品包装盒、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及污泥、废活性炭等在园区内暂存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输液瓶及药品包装盒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外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集间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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