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021389
联系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六街与纬二路交叉口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3000万只镍氢电池项目 |
新乡市牧野区王村镇中马坊村 |
新乡市中岳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3000万只镍氢电池项目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搅拌、清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镍及其化合物,经收集后依托现有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和《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电池清洗废水和地面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搅拌机、对辊机、装配自动线、风机、空压机等,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物,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及时外售;危险废物主要正负极材料废包装物、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除尘器集尘、污泥,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控制要求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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