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30 09:10 信息来源:区环保局 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3021389

       通讯地址:新乡市牧野区新六街与纬二路交叉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牧豆豆制品专业合作社



年产500吨豆制品

项目




新乡市牧野区牧野镇西黑堆村村北516


新乡市译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年产500吨豆制品

项目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包括净水器清净下水、泡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清净下水通过管网排入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泡豆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蒸汽发生器配备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后尾气由8米高排气筒排放,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排放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为一体化密闭设施,运行过程中对各个污水处理单元做好密闭,在污水处理站周围喷洒生物除臭剂,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高噪声设备为水泵、压机、磨浆机、风机等,经采取适当的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一系列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材料废包装物和磨浆工序产生的豆渣及压榨过程中产生的黄浆水。原材料包装物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豆渣和黄浆水外送至养牛场作为饲料使用,做到日产日清。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