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案件 (第四批部分)
发布日期:2019-12-02 16:26 信息来源:牧野区人民政府 访问量:

一、牧野区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90021

反映情况:牧野区和平路办事处定国村小金豆腻子粉东50米,有一个塑料颗粒加工厂,每天晚上偷生产,气味难闻刺眼,废水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案件属实。举报中所述塑料颗粒厂全称为:张洪海塑料颗粒加工点,地址为:新乡市牧野区新濮路与道班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公司负责人:张洪海主要进行塑料颗粒加工。该公司今年8月份建成并投入生产,没有办理环保等任何手续。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联合和平路办事处到达现场进行检查时,该塑料颗粒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该加工点共有一个生产车间,厂区西生产车间内有1台挤出机,1台破碎机,厂区约有550斤白色废旧泡沫堆放在院内,约有2吨包装好的产品堆放在厂区南侧房间内。挤出工序冷却水使用50CM*100CM洗澡盆盛放于挤出机下方,无外排现象,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排放口,未见任何污染防治处理设施,挤出机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对该塑料颗粒加工点设备、原材料及产品进行查封。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对定国村及定国村村委会主任郭军在全办予以通报批评并由纪委诫勉谈话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90027

反映情况:牧野区荣校路办事处荣康医院对面新基鹭苑小区路面未硬化,扬尘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案件属于重复举报, 反映问题与D410700000000201911270039转办案件反映问题相同。并于11月30日在新乡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12月2日在新乡日报公示。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无

 

 

受理编号:D410700000000201911290011

反映情况:新乡市牧野区54军内部餐厅油烟直排,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举报案件属实。举报中所述54军内部餐厅地址:新飞大道北段,军悦宾馆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管部门仅对建成区内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的油烟排放具有监督管理的职权(不含驻军单位),经查该处食堂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区环保攻坚指挥部同区城管局、东干道办事处与83军协调该事件,并送达工作函,建议部队对油烟净化设备及周边进行清洗,同时希望更换排量更大的净化设备,经了解,该处食堂为驻扎83军32150部队旅部的食堂,食堂房屋及附属设备属于军部管理,更换需进行逐级审批,但部队承诺将加大清洗频次,烹饪操作时间将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目前,已将油烟净化设备及周边清洗干净。

是否属实: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已对部队下达提示函,要求部队加大清洗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尽快更换大功率油烟净化器。部队已口头承诺按照要求积极整改,未出具纸质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