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公布2025年度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制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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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依法行政的主要工作之一,有利于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保障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
制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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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新乡市牧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文件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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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清理,清理的范围是2025年10月1日前,我区制定的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
文件主要亮点 |
此次清理工作围绕上位法修订情况、国家政策调整要求、区域发展实际需要等重点进行清理,坚持清理范围全覆盖、做到应清尽清,清理文件涵盖了科技、教育、司法等领域。 |
文件实施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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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渠道(牧野区司法局 3069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