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0日)
根据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6项,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另新增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6项。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参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暂行办法,按程序实行动态调整、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
附件:1.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区政府决定调整的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附件2 区政府决定调整的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xls